更新时间:2022-08-20 05:05:15
小学部
●招生对象:招收一至六年级新生(户籍不限)。
●招生人数:招收一年级新生210人,二至六年级少量优秀插班生。
●报名时间:3月10日开始接受报名,节假日照常。
●录取办法:家长陪同学生本人带户口本复印件、学生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前来报名,考核合格即可录取。家长接到录取通知后,即可来校办理注册手续。
●优惠办法:我校小学毕业生,品学兼优者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学习,优秀毕业生享受保送我校初中部公办收费班的优惠政策。
初中部
●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二、初三插班生(含港澳台学生)。
●招生人数:招收初一新生500人(含初一公办生80名,50%收费民办生50名,特长公办生20名),初二、初三少量优秀插班生。
●报名时间:3月10日开始接受报名,节假日照常。
●报名要求: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3张,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报读特长生须带上特长获奖证书)。
●入学考核:
1.普通生:学校组织自主招生考核(考核时间以招生办通知为准)
2.特长生:4月22日、23日(音乐、体育、美术、信息)
●录取办法:
按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优惠办法:
我校初中毕业生报考本校高中民办生降低20分录取,优秀毕业生享受保送我校高中部公办收费班的优惠政策。
高中部
一、文化生
●招生对象:符合惠州市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户籍)。
●招生人数:高一年级招收700人,其中按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招收的公办收费生80人。
●录取办法:参加惠州市中考的学生,公办收费生、民办生均按市直属重点学校第一批次划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外市中考的学生,凭有效中考分数证明到招生办报名,按惠州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录取。
二、特长生
●招生对象:参加中考并符合惠州市普通高中报录条件的初中应届音体美信特长生。
●招生人数:公办特长生30人,民办特长生120人。
●报名时间:3月10日-4月21日(报名时带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3张)
●考试时间:4月22日、23日(音乐、体育、美术、信息)
●报名办法:参加惠州市中考的我校术科入围考生,报读我校特长生的有效志愿为第一批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没有填报我校,则该生按普通生分数线录取。
●录取办法:惠州市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惠州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30分,在符合该条件基础上,特长生按考生第一志愿和综合成绩(术科权重:文化科权重=4:6),从高往低,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外市考生报读我校特长生须到招生办报名,并参加我校特长生考试。中考成绩折算成惠州中考分数后,不得低于惠州市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30分,按照综合成绩(术科权重:文化科权重=4:6),从高往低,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艺术考生须交艺术竞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1-3份);体育考生须交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或成绩证书)的复印件,奖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体育专业招收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等特长生;美术、书法专业考生须自备考试所需材料,音乐专业考生须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3、 复读生
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广东省高考的学生
招生人数:计划招收高三复读生100人
录取办法: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及1寸蓝底彩照3张,于2017年6月20日---7月20日到我校招生办报名、登记,面试合格并签订《入学协议书》后即可录取(8月1日正式上课)
收费标准:详见2017年高三复读生招生简章
四、优惠及奖励办法
1.设立“学斌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学生完成学业,奖励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的学生。
2.凡中考成绩优异、报考并就读我校者,学校给予1—15万元助学金。
3.高考奖励:凡在我校参加高考,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奖励10万元;被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录取,奖励3万元;被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体育大学录取,奖励2万元。
收费标准:学杂费按惠州市物价部门规定收费,其它费用自理。
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规定退费。
转学流程:根据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